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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銃,火器之小者也,大者為炮。或稱鎗、槍。槍者,本謂木兩頭銳,以拒人之械也。清人以之稱銃,遂雜有此意。
簡史[纂]
火銃造於南宋,初為竹管製也,名曰突火槍。元時乃改銅鐵製,始有銃名。
蒙古軍征西域時,傳入歐羅巴。細視其類,備有多式。手持之銃曰手銃,為單人斃敵之用。崩城之銃曰碗口銃,以其形大似碗口爾。碗口銃為后世火炮之祖也。
明季以來,泰西諸國製銃青出於藍,益火繩、望山之器,其效倍于初,精準更甚,上可落飛鳥,下可擊走獸。俗呼稱鳥銃。傳至中土,匠多仿製。
滿清入中原,攻城陷陣多操此物,及平,遂廢藏。然滿人騎射起家,固重之。
初,銃式乃燧發出彈,須火引,臨戰諸不便,屢有啞火,故遜於西製。
道光十五年,歲次乙末,西人德莱賽制德莱赛撞針火銃,射速越燧發者,啟定裝子藥之先,普魯士多用之。
又十五年,西人加特林制加特林手搖連珠銃,然手搖力盡,未有風行。
同年,長毛亂始,滿清觀其國之將亡,遂重啟用之,設廠鑄新器,仿西製革器式,以挽頹勢。
西元一八八三年,歲次癸未,西人馬克鈊制連珠機槍,無轉輪,可自發連射,泰西諸國多裝備之。
二戰後,連珠駃銃之壇,則蘇聯阿卡系與美國M系相抗,蘇聯傾覆,而中土之QBZ(自動步槍之謂)系側寰宇連珠駃銃之名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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